網站地圖
逢甲大學

IEET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deco

IEET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本系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

大學部

大學部教育目標

修訂後教育目標(111.9.16修訂) 修訂前教育目標
1. 奠定化工專業知識基礎,使畢業生具備執行專案、解決問題及完成任務之能力。  1. 奠定化工專業知識基礎,使學生於職涯中,具規劃執行、分析問題及提供解決方案之能力。
2. 畢業生具備跨領域之理解與學習之能力,跨部門之溝通與合作之能力。  2. 加強跨領域之學習能力,以符合時代潮流與社會需求,並強化自我學習及團隊合作之精神。
3. 畢業生具備積極負責之工作態度,遵守工程與資訊倫理之規範和具備社會責任心與推廣永續發展之思維。  3. 培養積極負責之工作態度及專業倫理觀念和社會責任心。

大學部核心能力

修訂後核心能力(111.9.16修訂)

修訂前核心能力

A. 具備應用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之能力  A. 具備應用數學、科學及工程知識的能力
B. 具備資料蒐集、數據分析、書面及口頭報告之能力  B. 具備資料蒐集、數據分析、書面及口頭報告能力
C. 具備應用現代工具、技術、技巧從事工程實務之能力  C. 具備應用現代工具、技術、技巧從事工程實務的能力
D. 具備程序設計、系統分析、及實驗規劃之能力  D. 具備程序設計、系統分析、及實驗規劃的能力
E. 具備專案管理、協調整合、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E. 具備專案管理、協調整合、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F. 具備發掘、分析、應用研究成果及兼顧永續發展,以解決複雜且整合性工程問題之能力  F. 具備構思規劃及執行工程問題的能力
G. 認識時事議題,瞭解化工技術對環境永續、社會共好及全球發展的影響,並培養持續學習之能力  G. 認識時事議題,瞭解化工技術對環境、社會及全球的影響,並培養持續學習的能力
H. 落實作業安全,理解及應用專業與資訊倫理,認知社會責任及尊重多元觀點  H. 具備作業安全、專業倫理、 社會責任及尊重多元觀點

研究所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教育目標】

修訂後教育目標(111.9.16修訂)

 

修訂前教育目標

 

1. 畢業生具備執行專案、獨立解決問題及完成任務之能力。  1. 增進跨領域學習與融合,強化化工新工藝及知識之研發與拓展,以符合時代潮流與社會需求。
2. 畢業生具備跨領域之理解與學習之能力,跨部門之溝通與合作之能力。  2. 具備獨立思考與實踐之能力,貫徹終身學習及研發理念。
3. 畢業生具備積極負責之工作態度,恪守工程與資訊倫理之規範和具備社會責任心與推廣永續發展之思維。  3. 具備積極負責之工作態度及團隊合作之精神,恪守專業倫理觀念和社會責任。
4. 畢業生具備創新思維與國際視野,並具有領導與管理之能力。

【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核心能力】

修訂後核心能力(111.9.16修訂)

 

修訂前核心能力

 

A. 具備應用化工領域基礎及專業知識之能力  A. 具備化工領域之基礎及專業知識
B. 具備策劃執行專題研究與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  B. 具備策劃執行專題研究與撰寫專業論文之能力
C. 具備創新與永續發展思維、社會責任心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C. 具備創新思維及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D. 具備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D. 具備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E. 具備領導、管理及規劃之能力  E. 具備領導、管理及規劃的能力
F. 具備接軌國際工程技術發展及終身學習之能力  F. 具備接軌國際工程技術發展及終身學習的能力